文件概述
《室內照明用LED軟燈條深圳標準認證實施規則》(SSC-A16-011: 2022)是由深圳標準認證聯盟於2022年9月15日發布的官方認證文件。本文件確立了室內照明應用中LED軟燈條的認證原則、要求與程序。
關鍵洞察: Shenzhen Standard Certification 代表一種獨特的產品認證模式,強調採用先進的企業標準而非國家或行業標準。此認證框架旨在推動超越傳統要求的高品質創新產品。
關鍵認證數據
關鍵認證特色
獨特認證基準
與基於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傳統認證不同,深圳標準認證採用通過先進性評估的企業或團體標準。這種方式突顯產品先進性,並反映企業核心競爭力。
多元化檢測方式
為縮短認證週期並降低成本,本認證接受多種來源的檢測報告,包括企業自行送檢、政府監督抽檢,以及合格企業實驗室的檢測結果。針對創新技術,亦可採用TMP或WMT檢測方法。
彈性工廠檢查
工廠檢查重點關注品質保證能力與先進指標符合度。本認證可採認其他相關認證結果,對已持有有效管理系統認證的企業減少重複評鑑。
統一認證標誌
所有認證機構均採用統一證書模板與深圳標準標誌,強化管理一致性並建立深圳標準認證產品的品牌識別度。
聚焦進階效能
該認證強調超越傳統產品要求的進階性能指標,包括顯色性、色彩一致性、效能及機械強度。
簡化申請流程
認證申請將於收到完整文件後2個工作日內處理,並於測試與工廠檢驗後7個工作日內完成認證決定
內容概覽
1. 範圍
本實施細則明定了室內照明用LED軟燈條的認證依據、模式、申請程序、抽樣與測試、初始工廠檢查、評定與核准、獲證後監督、換證以及認證證書和標誌的使用。
本規則適用於設計用於室內照明用途的LED軟燈條產品。
2. Certification Basis
本認證基於:
- SSAE-A16-011 Shenzhen Standard Advanced Evaluation Rules for LED Flexible Strip Lights for Indoor Lighting
- 通過「深圳標準」先進評鑑之LED軟燈帶產品企業標準或團體標準
- 相關國家強制性標準與法規
原則上採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認證模式
認證遵循模式:產品抽樣檢驗 + 初始工廠檢查 + 發證後監督。
認證流程包含以下基本步驟:
- 認證申請
- 產品抽樣與檢測
- 首次工廠檢驗
- 認證結果評估與核准
- 認證後監督
- 換證
4. 認證申請
4.1 認證單元劃分
認證單元依據下列原則進行劃分:
- 採用相同產品標準,且影響進階評估指標之關鍵組件(LED晶片、電路板、導線、封裝、電阻器、控制裝置)保持一致的产品,可申請作為同一單元。
- 相同製造商與相同工廠。
4.2 Application Documentation
申請人必須提交下列文件:
- Application form
- List of key components/materials
- 工廠檢驗問卷(首次申請適用)
- 產品手冊
- 生產流程圖
- 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之證書或報告
- 同一應用單元內產品系列/型號間的差異
- 通過深圳標準先進評鑑的企業或團體標準
- 申請人、生產者及製造工廠的營業執照
- 產品符合性聲明
- 有效的監督檢驗報告或工廠檢驗報告(如有)
- 產品的其他認證資訊(如有)
- 其他所需文件(商標證書、品牌授權書等)
5. 取樣與測試
5.1 取樣要求
依據 GB/T 10111 標準,從工廠生產的合格產品中採用簡單隨機抽樣方式抽取樣本,取樣數量應符合型式試驗要求:
- 主要測試型號:3條1公尺長度
- LED模組:5組
5.2 測試要求
測試應在具有CMA計量認證或CNAS認可資格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項目與方法如下表所示:
| 編號 | 關鍵指標 | 進階價值 | 測試方法 |
|---|---|---|---|
| 1 | 突發性故障 | 在45°C(室內)或65°C(室外)環境下連續運作168小時後故障率為0% | GB/T 39943-2021 |
| 2 | 一般顯色指數 (Ra) | ≥95 | GB/T 24824-2009, IES LM-79-2019 |
| 3 | 特殊顯色指數 (R9) | ≥90 | GB/T 24824-2009, IES LM-79-2019 |
| 4 | 色容差 (SDCM) | ≤3 | GB/T 24824-2009, IES LM-79-2019 |
| 5 | 發光效率 (lm/W) | CCT<3500K: ≥110 CCT≥3500K: ≥120 |
GB/T 24824-2009, IES LM-79-2019 |
| 6 | Mechanical Strength | 以60N力進行纏繞測試後,無影響安全性或正常使用之損壞 | IEC 60598-2-21-2014 |
測試通常應在樣品接收確認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
6. 首次工廠檢驗
首次工廠檢驗旨在評估工廠的品質保證能力及是否符合先進產品指標,該檢驗應於產品取樣測試後3個月內完成。
關鍵檢驗區域包括:
- 認證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與測試報告資訊之一致性
- 關鍵元件管理與關鍵元件變更
- 透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驗證先進指標符合性
7. 評估與核准
認證機構綜合評估產品測試結果與工廠檢查結論。若評估結果為肯定,認證機構會向通過認證的產品單位申請人頒發產品認證證書。
對於符合規定的申請,認證機構應在完成產品抽樣檢測與工廠檢查後的7個工作日內核發認證證書。
8. 認證後監督
認證後監督包含工廠檢驗與監督抽樣測試。首次年度監督應於初始工廠檢驗後6個月內安排,每年至少實施一次監督。
於下列情況可能增加監督頻率:
- 獲認證產品存在嚴重品質問題或用戶投訴
- 有理由質疑產品符合認證標準的程度
- 組織結構、生產條件或品質管理系統的變更可能影響產品符合性
在以下情況下可降低監督頻率:
- The enterprise has strong R&D capabilities and participates in standard development
- 該企業擁有ILAC協議認可的實驗室資源
- 該企業具備良好的認證歷史紀錄
- 近期稽核未發現嚴重不符合項
- 國家與省級產品品質監督抽樣結果良好
9. Renewal
換證申請可於證書到期前6個月內提交。換證需進行產品抽樣檢測與工廠檢查,檢測範圍涵蓋SSAE-A16-011規定的相關項目。
10.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e
認證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內容包含:
- 申請人/生產者名稱
- 申請人/工廠地址
- 認證產品名稱及型號
- 深圳標準先進評定規則編號及名稱
- 通過先進評定的企業標準或團體標準
- 認證模式
- 實施規則編號與名稱
- 生效日期/有效期限、首次簽發日期/補發日期
- 證書編號
- QR code
- 認證機構名稱/地址/網站/發行方與標誌
- Shenzhen Standard標誌
11. 認證標誌的使用
申請人可依據《深圳標準標誌使用指南》在獲認證產品、包裝或手冊上使用認證標誌。
附錄A:工廠品質保證要求
工廠必須建立並維持一套品質保證系統,確保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與測試樣品保持一致,並符合認證要求。
關鍵要求包括:
- 職責與資源: 指派具明確定義職責的品質經理,並提供必要的生產與測試資源。
- 文件與紀錄: 建立文件管制程序並至少保存紀錄36個月。
- 採購與關鍵組件管制: 識別並管制影響產品性能與合規性的關鍵組件。
- 生產流程管制: 識別並管控影響產品品質的關鍵流程。
- 常規與確認檢驗: 建立最終產品檢驗程序,包含進階指標的年度確認測試。
- 測試設備: 確保測試設備經過正確校準與維護。
- 不合格品管制: 實施程序以識別、隔離和處理不符合產品
- 內部品質稽核: 執行定期內部稽核以確保持續符合性
- Certification Product Changes and Consistency Control: 管控可能影響產品一致性和合規性的變更
- 產品防護與交付: 在儲存與交付過程中實施適當的產品防護措施
- 證書與標記管理: 妥善管理並使用認證證書與標記。
注意: 本文件為認證實施規則摘要。如需完整細節、規範與技術規格,請參閱官方PDF文件。